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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信息安全技术应用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二、竞赛目的通过竞赛,检验参赛选手的计划组织能力、网络组建技术能力、网络故障诊断与排除能力、网络安全构架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综合职业素养,引导高职信息安全专业建设及教育教学改革,深化校企合作,加快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步伐,促进高职教育紧贴产业需求培养企业急需的现代化技能人才。三、竞赛内容与规则(一)竞赛方式本赛项为团体赛,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设队长1名)和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组成。参赛选手须为2013年在籍高职学生,性别不限。(二)竞赛内容赛项竞赛时间为6小时,重点考核参赛选手进行网络组建、网络系统安全策略部署、信息保护、网络安全运维的综合实践能力,具体包括:1参赛学生能够根据大赛提供的比赛方案,设计信息安全防护方案,并且能够提供详细的信息安全防护设备部署示意图。2参赛学生能够根据业务需求和实际的工程应用环境,实现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服务器的连接,并对设备进行互联互通并进行调试。3参赛学生能够在各类型网络设备及服务器上配置各种协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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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服务,实现网络系统的运行,并根据网络业务需求配置各种安全策略,以满足应用需求。4参赛学生能够根据网络实际运行中面临的安全威胁,防范并解决网络恶意入侵和攻击行为;考查选手网络系统运行与监控、数据库运行状态等不良信息及病毒、构建和维护绿色网络的实战能力。5参赛学生能够按照要求准确撰写工作总结。四、竞赛规则1竞赛工位通过抽签决定,竞赛期间参赛选手不得离开竞赛工位。2竞赛所需的硬件设备、系统软件和辅助工具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参赛选手不得自带硬件设备、软件、移动存储、辅助工具、移动通信等进入竞赛现场。3参赛队自行决定选手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4参赛队在赛前10分钟进入竞赛工位并领取竞赛任务,竞赛正式开始后方可展开相关工作。5竞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因素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无法继续竞赛,裁判长有权决定终止该队竞赛;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6竞赛过程中,允许参赛选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竞赛规则接受领队指导教师的一次指导,指导时长为15分钟。参赛选手可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指导,接受指导的时间计入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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