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设计总说明识图讲解
三、自然条件:
31场地的工程地质及地下水条件:
1、根据结构说明中“地层岩性表”及甲方提供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各土层的信息及地下水情况确定合理的基坑支护形式;2基坑开挖过程中查看实际的土层是否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各土层的信息一致,如果不一致与基坑支护单位协商是否调整支护形式;3、结构说明中“地下水位表”,基坑开挖过程中主要注意以下3点:(1)根据水位表信息确定基坑支护形式;(2)根据水位表信息明确降水方式;(3)对于在干湿交替条件下,注意设计对混凝土结构是否有特殊要求。(《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有建议,设计应考虑。)
四、正负零绝对标高
结构说明给出中±0000的绝对标高,核对结构图与建筑图相对标高±000相对应的绝对标高是否一致。
七、设计采用的荷载标准值
结构说明中给出的设计荷载标准值,作为顶板拆模后楼面堆载的依据。
八、地基基础
81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本工程整体采用天然地基,基底标高在3600m左右,持力层土质为第四纪冲洪的粉质粘土、粘质粉土3层,局部存在的有机质粘土、有机质重粉质粘土32层在验槽时视钎探情况酌情处理,综合考虑的承载力标准值ka为160kPa。
1若工程采用天然地基或复合地基,应随时掌握持力最后一步土开挖时基底的土质情况,如果达不到持力层土质要求,应及时与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协商,从新确定开挖深度。避免二次开挖。避免施工成本加大及影响施工进度。
2如果塔吊基础设置在基底标高,可作为地基是否满足塔吊的地基承载力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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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的参考,不满足塔基承载力要求时,需对对地基进行处理,确定处理方法。811天然地基基槽开挖至基底标高以上200mm时,应进行普遍钎探,并
通知地质勘测、监理、设计等有关单位共同验槽,确定持力层准确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提前绘制钎探图,钎探点布置视地基复杂情况间距10m15m,钎探深度应符合规范《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要求。
82关于施工降水821本场区施工时,应根据地勘报告及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降低地下水位,保证正常施工,防止结构上浮,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因降低地下水位对周围建筑物、道路产生不利影响。1工程如果需降水,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论证。应考虑是否对建筑物、及道路产生不利影响,如有影响,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勘察报告》应有建议是否需要降水)2防止结构上浮问题设计应考虑。822本工程在完成基础底板且主体结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