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北京高考考试说明(文数)Ⅰ试卷结构全卷包括两部分:一、选择题,二、非选择题。全卷20题,分为选择题、填空题和解答题三种题型。选择题是四选一型的单项选择题;填空题只要求直接填写结果,不要求写出计算过程或证明过程;解答题包括计算题、证明题、应用题等,要求写出文字说明、演算步骤或证明过程。三种题型的题目个数分别为8、6、6;分值分别为40、30、80试卷由容易题、中等难度题和难题组成,并以中等难度题为主,总体难度适当。Ⅱ考试内容及要求一、考核目标与要求数学科高考注重考察中学数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方法,考查空间想象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试行),确定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系》列Ⅰ的内容为文史类高考数学科的考试内容。1知识要求对知识的要求由低到高分为了解、理解、掌握、灵活和综合运用四个层次,分别用A,B,C,D表示,且高一级的层次要求包含低一级的层次要求。了解、理解、掌握是对知识的基本要求(详见考试范围与要求层次),灵活和综合运用不对具体的考试内容。(1)了解(A):对所列知识内容有初步的认识,会在有关的问题中进行识别和直接应用。(2)理解(B):对所列知识内容有理性的认识,能够解释,举例或变形、推断,并能利用所列的知识解决简单问题。
f(3)掌握(C):对所列知识内容有较深刻的理性认识,形成技能,并能利用所列知识解决有关问题。(4)灵活和综合运用(D)系统地把握知识的内在联系,:并能运用相关知识分析、解决比较综合的问题。2能力要求能力是指空间想象能力、抽象概括能力、推理论证能力、运算求解能力、数据处理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1)空间想象能力:能根据条件作出正确的图形,根据图形想象出直观形象;能正确地分析出图形中基本元素及其相互关系;能对图形进行分解、组合与变形。(2)抽象概括能力:能在对具体的实例抽象概括的过程中,发现研究对象的本质;从给定的大量信息材料中,概括出一些结论,并能将其应用于解决问题或作出新的判断。(3)推理论证能力:会根据已知的事实和已获得的正确数学命题来论证某一数学命题的正确性。(4)运算求解能力:会根据概念、公式、法则正确地对数、式、方程、几何量等进行变形和运算;能分析条件,寻求与设计合理、简捷的运算途径;能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