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公开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公开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根据《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和规范我县基本药物公开招标采购机制,实现基本药物安全有效、品质良好、价格合理、供应及时,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基层用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确保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通过网络平台统一采购,使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县为单位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二)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发挥集中批量采购优势。(三)招标与采购结合,一次完成采购全过程,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四)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保障供应。县卫生局是基本药物公开招标采购的主管部门,负责确定具备独立法人及采购资格的采购机构开展基本药物采购工作,并对基本药物公开招标采购过程中采购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协调解决采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县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办公室2008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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