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由于合同为无效合同、合同自始、绝对、确定、永久没有法律拘束力、因此法院应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同时,甲公司和乙公司的交易损害了国家利益,法院可以采取民事制裁措施,没收双方用于交易的财产
作业2一.名词解释1、合同承受合同承受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移于第三人,第三人承受其在合同中的地位,享受权利并负担义务。2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3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由于出现了当事人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对约定的合同义务如何处理的法律制度4法律管辖竞争法律管辖竞争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有权管辖某一个具体的法律关系,本着特别法优先适用于普通法的原则,凡出现有其他特别法规范可以调整合同法律关系时,让其他的法律法规优先进行调整,只有在其他的法律法规调整乏力时,才适用《合同法》的总则部分或其基本原则5合同解释是指在合同生效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理解合同条款的涵义发生歧义时应当如何适用法律的一种法律制度。四:简答题1简述合同权利让与生效的条件
f合同的权利让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能生效:1、须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2、出让人须有有效的合同权利存在3、让与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合同权利作为财产权利,一般都具有可让与性,因此,合同的权利人当然可以将其合同权利让与他人。但是,并非所有的合同权利都具有可让与性。对于不具有可让与性的合同权利,合同权利人无疑不得将其转让。我国《合同法》第79条明文规定了禁止转让的合同权利。所以,不能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1)依合同权利性质不得让与的债权。基于人身性质的债权,如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债权,雇佣人与受雇人之间的债权,由于其均为建立在债权人和债务人特殊的人身信任基础上的合同权利,因此,非经债务人同意,不得让与;以特定身分为基础的债权,如抚养或抚养请求权等,原则上不得让与;以特定的人为基础的债权,如因身体健康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不得让与。(2)合同的当事人双方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依据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