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工作条例讨论稿
第一章11总则
为规范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
司)内部审计行为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评价和防范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家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1213141516审计机构在集团公司CEO办公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CEO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依法审计机构对违法违纪行为审计,坚持“从快查证”、“审查审计机构建立举报和申诉制度。本条例所指审计对象为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控股公司。第二章21222324审计机构及人员办公会负责。审计,以事实为根据。与改进相结合”的原则。
集团公司行使内部审计职能的机构为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CEO办公会的安排可向所属分公司和控审计机构对外积极加强与政府审计部门、中介机构、内部审计人员的资格要求
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受审计委员会和CEO的领导。股公司派驻审计人员。审计协会等的联系。
f(1)具有财务或审计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国家认可的会计师或审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从事专业工作五年以上。(2)经验丰富,品质良好,身体健康。252627避。28审计人员对其在执行职权中知悉的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具有保密责任。29审计人员依本条例行使职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打击报复。210审计人员的任免依照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任免程序进行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须报董事会批准审计人员无违法失职或者其它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撤换或停止其工作。第三章3132333435工作。审计机构职能审计人员实行继续教育制度每年至少培训学习二周,由集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必须严肃审计纪律不得接受被审计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团公司审计机构组织实施。单位的任何财物和宴请不得隐瞒审计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
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及工作规则推动审计工作向法制健全和完善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指导审计人员按照根据CEO办公会的要求,拟定年度、月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对集团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实施各类审计同时监督、指导已协助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集团公司进行审计、评估
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本条例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具体审计方案。设立内审机构的所属控股公司的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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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审计工作档案。指导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