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世界性“困局”
按照目前主流的国际贸易理论,倾销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会对进口国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因此,反倾销本身是无可厚非。但是,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正在滥用反倾销,即以反倾销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为了规范世界各国的反倾销行为,避免反倾销的滥用,WTO制定有较为严密的《反倾销协定》,被称为“世界反倾销法领域的一场革命”。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许多技术性问题,导致滥用反倾销的现象经常发生
根据WTO的统计,19952003年,WTO成员的反倾销立案累计达2416起。过去,实施反倾销的国家基本上是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但现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后来居上,占WTO全部成员立案总数的60以上。其中,印度反倾销立案总数为379起,居世界第1位,比世界第2位的美国多52起,比第3位的欧盟多105起。此外,阿根廷和南非的反倾销立案次数分别为180起和162起,居世界第4和第5位。从世界反倾销的对象来说,中国居第一位,为356起;其他遭受国外反倾销最多的经济体依次分别为:韩国(182起)、美国(135起)等。
在WTO成员采取的上述反倾销行动中,有相当多的案例属于反倾销的滥用,从而引发严重的国际经济摩擦。根据WTO的统计,截至2003年7月中旬,在WTO受理的313起争端中,反倾销领域的争端名列前茅,数量高达41起,占全部争端的13。随着世界反倾销行动的日益频繁以及由此引发的国际贸易摩擦越来越多,各国便陷入了这样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一方面都在积极使用反倾销,而另一方面又均深受反倾销之害。
中国:深受其害
在世界反倾销行动中,中国首当其冲,成为最主要的反倾销对象。根据WTO的统计,19952003年,中国遭受其他WTO成员反倾销立案次数为356起,占WTO成员反倾销总量的147,其中2003年竟然高达214;遭受最终反倾销措施254起,占WTO成员反倾销总量的168,其中1997年竟然高达266。而同期中国出口占世界出口总额的比重则非常低,2003年也只有60。这表明中国出口受到国外反倾销损害的频率大大高于一般国家,与其占世界出口总额的比重非常不相称。
从发展态势上看,过去中国出口遭遇的反倾销摩擦很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外对中国采取的反倾销行动次数持续增加,并呈愈演愈烈之势。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上世纪80年代平均每年立案65起,1990年代前半期(19911995年)平均每年立案上升到318起,1990年代后半期(19962000年)平均每年立案数进一步上升到376起。进入21世纪以后,国外对华反倾销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