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此产生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该房屋过户到乙方名下后,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四期:双方办理房屋验收交接后,乙方付清尾款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
以上款项,每次收到款项后甲方应当开具收据给乙方。第五条权属转移登记
(一)双方同意,按照合同第四条约定时间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二)如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规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第六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支付房价总款30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f甲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纯净水、采暖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5日转移给乙方。如甲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第七条房屋的交付和验收甲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乙方名下后3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1、甲方与乙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4、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第八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人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房款的一倍支付惩罚性违约金。第八条违约责任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