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一、安全方针和目标
1、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安全目标:实现“三无”、“一控制”、“一达标”“三无”:无职工死亡事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一控制”:职工年伤亡率控制在12‰以下。“一达标”:安全生产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二、安全保证体系项目上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由现场经理、专业责任工程师、安全员、工长、班组长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成安全保证体系。三、安全检查工作程序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工作程序,本标段所有参施员工根据所在岗位结合工作特点必须按照程序工作。四、安全保证措施1、严格执行国家、当地及企业有关现场安全管理条例及方法针对工程特点、施工方法、施工环境,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2、建立严格的安全教育制度,坚持入场教育坚持每周按班组召开安全教育会,培加施工安全意识,使安全工作落实到广大职工上。3、强化安全法制观念,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文字意识,签订安全协议,坚持特殊工种持安全操作证上岗制度。4、加强施工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制度,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5、建立定期检查、突击检查和特殊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形式,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于危急情况立即停工,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6、分析安全难点、重点,确定专项安全管理方案。五、现场安全施工措施1、安全防护(1)凡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必须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开挖深度超过2m的,必须边沿处设两道低于12m高的护身栏,刷红白间隔油漆,并设专用人员马道。施工期间白天设警示牌,夜间设红色标志灯。(2)槽、坑、沟边1m范围内不准堆土、堆料、停放机具,槽、坑、沟与建筑物、构筑
f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3)临近施工区域,凡有可能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或制定可行
性措施,以确保安全。(4)做好交通运输的安全工作,施工场地设交通标示灯、交通禁示牌,并安排专职
人员指挥以便行人及车辆。2、安全用电(1)项目经理部应设一名电管人员可由电气技术人员担任,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
电工,低压电工不得从事高压作业,实习电工不得独立操作严禁非电工作业。(2)项目经理部每旬组织一次安全用电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应进行复查。电工应经
常巡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现场所有的电气设备、电料、工具不合格的不适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