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1目的明确值班与交接班责任,加强诊疗计划的有效执行,切实提高医疗内在质量。2依据《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与医院工作人员职责》《上海市综合医院管理评估标准》(SHAS2007版)3适用范围急诊科4职责41值班医师值班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42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诊疗记录、交接班记录等各项医疗文书的撰写工作。43如有出现新的危重病人应立即报告上级医师并配合上级医师做好诊治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44值班医师必须参加第二天的晨会交班完成上级医师、科室主任临时交办的任务。5内容5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经常巡视病房。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守,不得擅自离岗,遇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病房须留有去向。52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得任意调班,如确有特殊情况,应征得病
f区大组长同意及被调班医师确认,并事先通知相关人员和部门。53危重病人应在床边交接班,但须注意保护性医疗措施。值班
医师接班后亲自查看、了解、核实病情和诊疗情况,以便值班期间对病情的观察和处理。
54值班医师负责病区的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如急会诊、危重病人的观察、治疗并及时缮写病程记录、新入院病人的医嘱、人院录和首次病程录。节假日负责缮写新入院病人的完整病史。
55值班人员要做好病房管理工作,遇有疑难问题和困难时,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56值班医师必须参加每日下午主任巡视查房。57每日晨会有病区大组长主持,全体人员均应参加。值班人员应详细报告病人总数,新病人、危重病人、特殊检查前后病人的病情变化及尚待处理的工作,并应有书面的交班记录,交接班簿上必须注明病人姓名、性别、住院号及疾病情况。交班簿各项目必须填写,须有一值二值医生共同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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