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草案
一、规划背景
广州市地处东经112°57′~114°3′,北纬22°26′~23°56′,是广东省省会和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中心,辖十区两县级市。广州市地处珠江入海口。全市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北部以低山丘陵为主,南部以平原为主,地貌类型丰富,用地结构“五山两田两城一分水”。
广州要建设成为国家中心城市之一,广东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和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国际大都市。经过多年不断发展,经济总量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城市前列。2008年,全市完成国内生产总值821582亿元,位于广东省首位。
2005年广州市土地总面积为728655平方公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控制面积),其中农用地面积为533075平方公里(7996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316。建设用地面积为149453平方公里(2241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2051。未利用地面积为46127平方公里(691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633。
广州市土地利用具有以下特点:土地利用结构圈层式发展,建设用地集约化利用居于较高水平,农用地利用方式逐步向都市型农业转变,都市型土地利用特征明显;区域性公共基础设施、商业服务业用地、对外交通用地不断增加,外向型产业集聚区持续发展,外向型土地利用特征明显;土地空间级差地租明显,土地利用方式逐渐多方向、多层次、全面化发展,市场化土地利用特征日趋显著;建设用地比例由中心区向近郊区,再向远
1
f郊区呈现逐渐递减趋势,土地利用空间差异较明显。
二、规划基本情况
1、规划目的为进一步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
国策,落实《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加强政府对土地的宏观调控,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更加科学合理指导用地、批地和管地,强化土地利用监督,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现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城市发展目标。
2、规划原则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节约集约用地,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重点,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加强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统筹区域与城乡协调发展。
3、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f《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