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兴田中心小学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坚持德育首位,倡导全员育人。以“面向全体学生,不让一个学生掉队”为宗旨,以“德育导师制”为主要载体,动员全体教师参与德育工作,充分整合德育资源,积极探索学校德育工作管理新模式,形成着眼全体、关注全面、整体推进的学生德育工作新局面。实施时间、二、实施时间、范围自2007年9月开始,在全校各年级全面实施。三、基本原则1、发展性原则。德育导师的工作必须以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指向,在全面了解受导学生的基础上,师生共同讨论协商,确定符合学生实际的发展目标。2、个性化原则。德育导师要善于发现、研究受导学生的情感、智能、兴趣、爱好等个性特点,开展个别教育,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3、人本化原则。德育导师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和个性差异,真诚关爱受导学生,努力成为受导学生的良师益友。4、渐进性原则。德育导师要根据受导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道德水平和认知基础,循序渐进地进行教育,逐步提高受导学生的道德修养与学习能力。5、保密性原则。德育导师在施导过程中,要尊重受导学生的个人隐私,不随意泄露、评价受导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四、实施步骤1、成立学校德育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组长:吴则文(中小校长,党支部书记)副组长:刘陈德(中小副校长)周熙明(中小副校长)饶小林(德育主任)组员:全体老师2、确定受导学生(1)考虑到此项工作是初次进行,宜小步慢进,故要求各班按学生数1015选择受导学生。主要是行为有偏差、心理有障碍、学习有困难、家庭教育环境不良、单亲家庭、留守孩子等特殊学生群体应优先予以考虑。学生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主动提出受导要求。(2)班主任与跟班科任老师一起商议,从班级中班主任和跟班科任老师各确定两名为辅导对象。最后剩下的几名学生由德育处统一安排。3、确立帮导关系班主任调查并填写被辅导学生的基本情况表。便于导师能更好地了解学生,更快也进入导师的角色。(班主任要向导师提供受导学生的家庭背景、兴趣爱好、行为习惯、学习优势、学习弱势、同伴关系、个性特点、等材料,作为导师开展工作的基础。)学校可根据实际作选配、调整导师与被导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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