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提供的服务的同时,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不得无故拖延和拒交。“临时业主委员会”做出集体拒交物业费等决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对业主不具有法律约束力(2分);
(四)“临时业主委员会”以协议方式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在程序上也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2分);
(五)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法定程序予以解决,而不能采取“围堵售楼处、物业管理处办公室”等过激行为,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分)
2、假如你作为本小区的项目经理,你如何做来解决上面问题。(20分)答:如果我是该项目的经理,我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化解当前面临的问题:(一)危机公关处理1、做好危机公关管理:主动与介入报道的新闻媒体取得联系,一方面向媒体表明一种诚恳接受监督、认真解决问题的态度,将负面社会影响降到最低、将企业形象受损程度降到最低,另一方面也通过媒体向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解释道歉,争取公众的谅解,并说明问题的原因、解决思路,承诺解决问题的时限(2分)。2、正确对待客户投诉:教育员工要认识到,接待和处理客户投诉是物业管理服务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准的重要途径,如果对待业主的各类投诉置之不理、敷衍了事,非但不能解决问题,还有可能将问题扩大化。在接到投诉过程中,首先要使业主从戒备、焦虑的心里状态中解脱出来,采用良好的沟通方式化解业主的对立情绪;不要将注意力纠缠于谁对谁错,而是应当注重问题的有效处理和解决(2分)。(二)解决遗留问题
1外墙渗水: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明确墙面防水工程的保修期不应低于1年,本小区刚刚入住,显然未过保修期。因此,要及时与开发商取得联系,要求其认真履行保修责任(4分)。
2供暖不足:针对供暖不足问题,将组织工程部人员到现场检查,分析具体原因,如果是因为业主使用不当或擅自拆改添建供暖管道、散热器等造成的供暖不足,则可由工程技术人员或供热管理单位有偿代修;如果是供暖系统本身的问题,根据《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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