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一、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具有共同的性质、任务和目标。1.有着共同的指导思想和阶级本质。思想:都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的,都是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共同意志和利益的体现。都是为人民服务的,为社会主义服务的。2.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有着共同的任务和目标。二、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的互相配合、互相促进和互相补充关系。1.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互相配合、互相促进关系主要表现在:①法律和道德都把公民素质的重要内容作为自己的行为规则来要求,使之得到强化。②社会主义法律把社会主义道德的某些要求法律化,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并运用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其实施。我国法律把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规则的行为用法律来加以制裁和打击。社会主义社会主义道德把“遵纪守法”作为社会美德来倡导,对破坏法纪的行为加以谴责。2.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互相补充,主要表现在:社会主义法律所没有或难以涉及的地方,社会主义道德却能发挥作用。三、提高道德水平有助自觉守法、护法。人们的社会主义道德情操提高了,就会转变守法观念,变“要我遵守”为“我要遵守”。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有助于人们更自觉地与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道德与法律的区别:1两者产生的时间和历史条件不同。法律是阶级社会所特有的现象,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道德贯穿整个人类社会,是任何社会都不可缺少的意识形态和行为准则。2两者表现的具体形式不同。法律是具体的、规范的表现形式,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或认可,是成文的。道德体现在人们的意识和信念中,道德规范出于人们社会生活的日积月累,一般没有特定的表现形式。3两者的实现方式和约束力不同。法律具有国家的强制性。这种强制性在立法、执法和守法的各环节中体现,道德不依靠强制力,依靠内心信念,习俗、教育力量来维持。4两者作用的范围不同。道德的作用范围比法律广泛的多。几乎涉及人们生活的一切领域。法律与道德的联系法律与道德同属于上层建筑,分属制度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都是调整社会关系与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彼此渗透,相互补充。(1)法律需要道德的奠基和撑持。道德的产生先于法律,古今中外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无不是以特定民族和国家的伦理道德为基石,并力求与道德相适应,相协调的。一个真正的法律制度必然蕴涵着道德精神。法律的实施不仅靠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且要靠群众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