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汽车营销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汽车营销二、竞赛目的搭建高职院校相互交流和学习的平台,展示职业教育教学取得的成果,促进职业教育教学发展,引领教育教学改革方向。检验汽车营销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全国高职院校汽车营销专业职业教育水平的整体提升。汽车营销技能比赛设置的基本原则(1)竞技性原则:团队参赛,指标评价,充分体现比赛的竞技性和竞争性。(2)引导性原则:展现本专业的核心技术,明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核心能力要求。围绕专业核心能力设计赛项和内容,引导专业的建设和发展。(3)职业性原则:以职业岗位能力要求为核心,紧密结合岗位实际需要,借鉴专业岗位的工作要求和标准制定赛项考核点。(4)交流性原则:搭建各职业院校间交流和学习的平台。(5)开放性原则:在不影响比赛公平的前提下,部分赛项的比赛过程开放,允许相关人员现场观摩。三、竞赛方式与内容(一)竞赛方式本赛项为团体赛,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每支参赛队由2名参赛选手、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及1名领队(领队可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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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任)组成。(二)竞赛内容本赛项包括汽车营销知识竞赛、汽车销售业务操作技能竞赛、汽车试乘试驾竞赛(顾客试驾)和汽车销售综合技能竞赛四个部分组成。重点对汽车营销专业核心技能及相关拓展技能的考核,在考核专业能力的同时,兼顾方法能力、社会能力的考评。1汽车营销知识竞赛汽车营销知识竞赛以机试形式进行,旨在测试选手对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领域各个岗位群所应必备的基础知识的了解、掌握情况,既考察选手对汽车新技术领域的了解,又考察选手对汽车营销相关知识和方法掌握的全面性。赛点包括:服务礼仪、汽车营销、汽车销售、汽车保险、汽车售后、汽车技术、汽车美容、汽车文化、汽车信贷、二手车评估、二手车交易等相关知识点。要求选手在汽车技术服务与汽车营销领域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并对汽车新技术、营销新方法有所了解和掌握。2汽车营销基本技能竞赛汽车营销基本技能竞赛以机试形式进行,旨在考察选手的岗位操作能力和应对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对选手在实际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工作领域中所需要的基本技能和基本素养的考察。赛点包括:汽车4S业务服务、汽车维修企业、汽车保险企业、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中主要业务流程的实操考核。3汽车试乘试驾竞赛(顾客试驾)汽车试乘试驾竞赛以顾客实车驾驶的方式进行,车辆为大赛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