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气设备接地装置管理规范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井下所有接地装置。
二、依据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三、总则
1、术语和定义:保护接地: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经导电体和大地连接起来,在满足一定的接地电阻的条件下,该设备外壳的电位可降低到安全范围之内,因此流过人体的触电电流也在安全值之内,足以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这种为了防止人身触电,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的方法,称为保护接地。主接地极:设置在井底主、副水仓或集水井内的接地极。局部接地极:为加强接地系统的可靠性,保证总接地网接地电阻不超过2Ω,在装有电气设备的地点(如机电硐室、变电所、配电点、电缆接线盒等地点)独立埋设的接地极。辅助接地:配合检漏保护系统进行保护性能检测、试验用的接地设施。总接地网:整个井下通过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及接地导线连接在一起并与所有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的接地部分和各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均相连接而形成的接地网络。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所有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的对地电阻和总接地网接地线电阻的总和。2、电压36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和橡套(塑料)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等均必须接地,其接地通过接地线(电缆接地芯线)与接地网可靠连接。具有检漏保护且具有漏电试验功能的低压开关,必须设置辅助接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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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均要与总接地网连接(检漏装置用的辅助接地系统除外)。
4、下列地点必须装设局部接地极:41井下所有变电所(包括移动变压器和干式变压器);42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43每个低压配电点(包含有馈电开关)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44连接高压电缆的每个接线盒或高压电缆连接装置;5、所有电气设备的接地芯线,必须与设备壳体的接地点可靠连接,与接地网络连成一体,实现接地保护;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6、每台设备均必须用独立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网(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直接相连;禁止多台设备接地连接导线叠压压接,禁止多台设备串联接地,禁止同台设备的几个接地部分串联接地。7、所有电气设备的接地引线,必须经电气设备的专用接地螺栓上引至接地母线或接地极上,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