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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家长、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我校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使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学生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自己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担负起监护责任。现就学生交通安全,制定学校与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学生家长必须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作,如违反责任自负。
1学生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有车辆经过要主动避让。2学生必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学生走路不能边走路边看书。3学生横过马路先看清是否有来车,并按交通指示行走人行道(斑马线),红灯停,绿灯行,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我校经过校门口桥脚的学生一定要注意避让车辆。4学生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不准跨越或骑坐人行道、车行道和公路护栏。5我国交通法规定未满12周岁的小学生一律不能骑车上学。因此,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禁止所有学生骑车上学,包括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等。6不包车、租车、拼车上下学,不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不乘坐超速、超载、超员车辆,不乘坐违法行车、非法营运车、摩托车、农用车、报废车、有危险品的车辆。7一至三年级以及距学校较远的学生,家长必须接送子女上下学,其他的家长必须做好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及相关防范工作,保证子女上下学安全。子女不能来校上课的,家长必须联系学校或者班主任,告诉原因。8我校周一到周五上课,上午上课时间800,放学时间1135;下午上课时间2:30,放学时间450。9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一份,家长一份,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班主任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XX小学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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