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扩大,减少与之有关的伤害和损失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的分类1.按伤害程度分类(对伤害个体(1重大人身险肇事故指险些造成重伤、死亡或多人伤亡的事故。下列情况下包括在内:①非生产区域、非生产性质的险肇事故;②虽发生了生产或设备事故但不至于引起人身伤亡的事故;③一般违章行为。(2)轻伤职工受伤后歇工满一个工作日以上,但超过105工日的失能伤害。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工日的失能伤害(4)死亡(损失工作日定为6000工日2.按一次事故的伤亡严重度分类①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②重伤事故,负伤人员中只有重伤而无死亡的事故;③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④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⑤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⑥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条中所称“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