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或“税金”由任何政府或税务部门征收的任何类别的税金、征费、税款、关税和其他收费(连同因此收取的任何及所有利息、罚金、附加税和额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收入、特许权、偶然所得或其他利润、总收入、财产、销售、使用、工资、聘用、社会保障、失业补偿征收的税金或其他收费;属消费税、预提税、转让税、增值税或营业税性质的税金或其他收费;执照、登记和文件费;以及关税、税款和类似收费。“诉求”指由任何政府部门提起的或向任何政府部门提起的任何权利主张、诉讼、申诉、仲裁、质询、调查等法律程序。“章程”指由公司于交割前签署的,体现本次交易的公司新的章程,其格式和内容如附件二所示。“债务”就任何主体而言,指该主体应支付款项的所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i)所借入或筹集的应还款项,(ii)承兑信用、跟单信用证或商业票据下的支付义务,(iii)任何债券、票据、借据、汇票或类似凭证下的支付义务,(iv)所购买资产或服务的付款或延期付款,履行合同义务应支付的款项和任何违约金,(v)
f主要为筹集资金或为购买租赁资产进行融资而订立的合约下的付款,(vi)就履行合同而出具的担保、保函、信用证或其他类似文件,(vii)为任何主体的债务做出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保证;(viii)政府部门判定的罚金或应支付款项。“政府部门”指中国或除中国以外的任何具有管辖权的国家的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监管机构、行政机构、部门或委员会或任何法院、或司法或仲裁机构。“政府指令”指由任何政府部门或会同任何政府部门作出的任何命令、判决、禁令、裁定、规定、决定或裁决。“重大不利影响”指以下涉及集团公司或业务的任何情况、变更或影响:该情况、变更或影响(a)对集团公司的存续、业务、核心资产、知识产权、负债、关键员工、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造成、或有充分证据显示可能造成严重不利影响;或(b)对集团公司经营目前业务的资质、政府批准、许可、牌照或能力产生、或有充分证据显示可能产生严重不利影响;或(c)对公司或创始股东履行交易文件下的主要义务产生、或有充分证据显示可能产生严重不利影响,或对任何交易文件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产生、或有充分证据显示可能产生严重不利影响。“重大合同”指对集团公司的存续、业务、或财务状况而言是重要的、或对集团公司的业务构成重大限制的、或缺少该合同或协议会对集团公司的存续、业务、或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合同、协议、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