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教育小孩子不玩火;明火照明时不离人,不要用明火照明寻找物品;不乱丢烟头,不躺在床上吸烟。(6)离开或睡觉前要检查空调是否关闭,明火是否熄灭;不把点燃的蚊香贴靠在床沿和窗帘等处。2规范电气使用管理(1)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加强电源的管理。(2)电气线路须经专业电工安装布线,规范固定,严禁私拉乱接,防止超负荷用电。(3)每天巡查线路,定期由专业电工检测电气,发现电路或电线异常要及时维修更换。(4)接入新的用电设备,应详细计算用电负荷。否则另敷设线路,并选用合适的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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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敷设于吊顶和隔断墙内的线路应有防火措施,对于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必须将电线穿硬质塑料管或铁管;暗装灯具周围要有隔热散热保护措施,电器要远离货物或装饰物。
(6)对生活用电和工作用电要分开管理,要切断电源总闸;保险丝熔解,要认真检测电气线路,再更换符合型号的保险丝,严禁用铜丝、铁丝等代替。
(7)教育儿童不玩弄电器设备;利用电器取暖、烘烤衣物要注意安全。
(8)使用电热器时,人不能离开;板房等易燃建筑物内禁止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9)离开或睡觉前要检查用电器具是否断电。3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1)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确定安全出口数量、疏散通道宽度和额定人数。(2)安全出口必须全部开启,疏散通道一定要保证畅通,禁止堆物,禁设门帘、屏风,严禁上锁或堵塞。因特殊情况确定要关门的,要派专人守护。(3)门的安装要符合特定要求;切勿在走廊、楼梯口等处堆放杂物。(4)必须在楼梯、楼道转角等处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并符合安装要求。(5)人员集中的生活区,必须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无阻,建立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与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加强检查和值班巡逻,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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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把装饰装修关(1)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标准装饰装修,报送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审核验收。(2)新建、改建、扩建的生活区要按规定尽可能做到简易装修,并使用不燃、难燃材料;若使用可燃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安装自动报警或自动喷淋系统;严禁使用易燃材料。(3)对装修阻隔疏散通道,遮挡防排烟口,破坏防火防烟分区划分,影响报警探头和自动喷头正常运作的建筑,必须强制拆除。(4)对已经装修的场所,要进行阻燃处理,面积较大的必须按规定增设自动报警或自动喷淋系统。5配置应急设施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