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民宿发展实施方案(代拟稿)
民宿是经营者利用农村房屋和院落,结合地域性自然景观、生态环境、人文风情及农林牧渔生产活动,以慢节奏生活、家庭服务、乡野体验、亲近自然为特色,为游客提供乡野生活、休闲度假的居住空间。为推进乡村发展,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琼府【2018】年8号)和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省市政府关于百镇千村、全域旅游、脱贫攻坚等决策部署,依托我市独特的自然风光、生态环境和人文底蕴,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以市场为导向,建设生态、特色的乡村民宿,打造休闲度假、康复疗养、避寒过冬的“鸟巢”,让农民更多参与到乡村旅游服务中,助力全域旅游,实现美丽乡村健康持续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规划引领、生态优先,注重品质、突出特色,产业融合、农民增收”的原则。构建不同规模、形式及经营方式的市场主体,共同推动乡村民宿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多规合一”成果及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规划为依据,因地制宜绿色发展;注重乡村民宿建设品质,挖掘放大文化特质,充分体现东方特色和乡情民俗;找准经营者与集体、农民的利益平衡点,以乡村民宿旅游发
f展为重点,推动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二、建设原则(一)统一规划,统筹布局。在符合我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
选择一批自然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具备一定发展潜力的村庄及场队居民点率先发展乡村民宿。按照“保护生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的要求,优先在沿海、沿江、沿路、沿景区域以及传统村落布局乡村民宿,引导乡村民宿连点串线成片规模发展。重点针对为休闲度假康养服务的乡村休闲度假型民宿、为城市居民节假日旅游度假体验服务的农家乐型民宿、为来我市过冬人群服务的候鸟型民宿、为学生课外实习服务的基地型民宿等四类民宿,分类指导、规划与建设。加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塑造乡村民宿特色品牌。
(二)坚持绿色理念,彰显人文内涵。结合生态资源、民俗文化、产业和市场需求,加大对传统艺术、传统民俗、人文典故、地域风情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传承力度。将黎苗文化、海洋文化、红色文化等各类本土文化融入乡村民宿开发和建设。在民宿建筑风格设计、房间装饰装修和风味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