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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香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适用范围2第三章原则2第四章管理机构3第五章薪酬与津贴制度3第六章薪酬调整5第七章附则5
f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合理有效的企业激励约束机制,提升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一)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二)公司全体监事(包括股东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章原则
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一)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二)责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的原则;
f(三)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按绩取酬的原则;(四)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的原则。
第四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应当经董事会批准。第五条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薪酬构成、发放标准、发放方式、考核标准及调整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制度进行具体的组织实施。
第五章薪酬与津贴制度
第七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标准如下:(一)董事薪酬与津贴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其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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