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
为合理使用车辆,完善行车管理,提高公司车辆用车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上海维得、维铁公司各单元名下所有公司车辆。
二、各部门审批职责1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车辆的统一调度、维修、保养、年季度检测、定时购买保险、出车费用、违章行车和事故处理等管理。2财务部:按审批意见支付车辆开支及维修保养等相关费用。3各单元:按照各单元实际用车情况,适时配合公司车辆的调配与管理。
三、车辆派遣原则1原则上不允许非公务用车;2客户接送用车优先;3严重影响经营的紧急事项用车优先;4因事定车和一车多办事原则;5在车辆不紧张情况下,经理级及以上职级人员外出公务时,原则上可予以派车;但有紧急用车任务时,仍以紧急任务用车为先。
四、公司车辆派车程序
用车申请
是
否
部门审核
是
否
综合部复核
是
部门派车
司机出车
是
异况反馈
非公务用车
特批
否
不予派车调配处理
记录归档
1
f五、车辆配置原则除总经理外,所有部门和人员不配置专车,公务车辆均服务于本公司
各单元公司车辆明确车辆责任制
六、用车申请
1凡有公务用车需求的部门由本部门提前填写《派车单》,注明用车事由、人员、出车地点、出车时间和办事预估时间等内容,经本部门主管领导进行必要性审查后发综合管理部复核,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调派。
2可预测的用车需求,需提前半个工作日申请;非预测性的突发事件用车可临时联络综合管理部协调派车。可预测用车事项而未提前申请的,其用车延误和工作延误由用车部门自行承担责任。
七、用车审批
1车辆由公司统一归口综合管理部调派,未经特别许可,车辆由综合管理部全权调派,其他任何部门和人员无权调派公司车辆。
2综合管理部接到各部门和人员用车需求后,根据所办事项的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和调度,能够一车多办事的,尽量一并处理。
3若因车辆紧张,不能满足用车部门申请之需求时,综合管理部须提前回复用车部门,要求申请部门用车改期。
4非公务用车需求的,由用车人向总经理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用车,未经批准,非公务用车不得派遣。
5综合管理部应根据《派车单》及实际派车情况建立相关台账,标明外出车辆去向、使用部门和人员、主要用途、出车司机、出车时间、估计回程时间等,以便于派车参考和管理监控。
八、出车规定
1司机按综合管理部指派任务出车,没有经综合管理部签核《派车单》的不得出车。
2司机接到《派车单》后,须积极出车,并检查所有出车证件,齐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