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事故的案例分析
某客运中心工程,屋面为球形节点网架结构,因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具备网架施工能力,故建设单位另行将屋面网架工程分包给某网架厂,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配合搭设高空组装网架的满堂脚手架,脚手架高度为26m。为抢工程进度,网架厂在脚手架未进行验收和接受安全交底的情况下,即将运至现场的网架部件(重约40t全部成捆吊上脚手架,施工作业人员在用撬棍解捆时脚手架发生倒塌,造成人员伤亡。1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由于网架厂在没有进行脚手架验收和安全交底的情况下,没有考虑脚手架承载能力要求,在脚手架上大量集中堆放网架部件,致使脚手架严重超载,最终导致失稳倒塌。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3一般脚手架的检查与验收应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施工、技术、安全、作业班组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按照技术规范、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对脚手架进行分段验收,在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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