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合同编号:

方:
(盖章)盖章)

方:
(盖章)
二00三年


f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签署本维修保养合同。第一条:第一条:合同双方甲方:乙方:第二条:第二条:合同对象
(具体工程名称和甲方报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或已经投入运行的建筑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
□喷淋冷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移动灭火系统□其它消防设施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没有的打“×”。第三条:第三条:合同执行目标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合同范围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第四条:第四条:双方责任甲方责任:提供合同范围内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全套施工安装竣工图纸及所有消防设施的合法合格手续;承担因合同对象本身的质量问题或使用过程中产生价值100元以上的维修费用以及元器件更换费用(第一年保修期内的除外);负责消防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管□消防通讯设备
f理;发现问题后应立即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执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维修保养费;乙方责任: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机构报告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共同责任: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共同商定并执行《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守则》;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合同对象的运行情况并接受其监督。第五条:合同执行期限第五条:本合同执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六条:合同金额、第六条:合同金额、付款方式合同金额:每年的消防维修保养费为(人民币大写)。付款方式: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生效后,由甲方在合同年度的第一年第一月第一周之内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维修保养费的(00
元);在合同年度的第一年第七个月的第一周之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本年度另外的维修保养费第三年以此类推。□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托收□电汇(00元);合同年度的第二年和
f第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