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及章程指引
f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制定本章程。本章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即成为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以及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三条公司于[年]年[月]月[日]日以[发起]方式设立,并于[年]年[月]月[日]日在[公司登记所在地名]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为……。
注释:该条内的信息于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后填齐。
第四条公司名称:[中文全称]。
注释:如有必要公司可同时注册英文名称或其他文名称。
第五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全称]。邮政编码:[公司住所地邮政编码]。
第六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年数]年[或者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f第七条董事长经理(任选一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注释:控股公司由我方担任董事长的,则该条修改为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参股公司我方不担任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仅担任经理的,在制定公司章程时,争取由我方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注释: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章程中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财务负责人可称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
第九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经营宗旨与范围
第十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宗旨内容,包括:公司使命,公司的经营思想等。
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内容]。
注释:经营范围以公司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并明确主营业务;当主营业务范围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改章程,并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章注册资本和股份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注释: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采取募集设立的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资本总额。
第十三条公司股份总数和每股金额:公司股份总数[股份总数额]股。每股金额[壹]元。
注释:以上两条款中所注明的数额均须用大写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