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7)自由活动的时间;(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f《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第三条订立合同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第四条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出境社的权利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6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f第六条出境社的义务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