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备案)项目招标方案核准
事项名称投资(备案)项目招标方案核准
办事对象
在我区发改部门办理固定资产投资备案项目
办事依据核准条件办理程序所需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1项目已备案或在办理备案的同时;2同时符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八、九和十一条规定的,核准为公开招标;3符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但不属于第十、十一条规定的项目,可核准为邀请招标;4符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可核准自行组织招标。1申请单位向区发展和改革局递交申请材料。受理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2区发改局发改科对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核准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局分管领导审核;3报局长审定,形成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1在项目备案阶段同时办理招标方案核准的:(1)项目备案申请表及相关文件;(2)招标方案核准申请;(3)《招标基本情况表》。2单独核准招标方案的:(1)项目备案证;(2)招标方案核准申请;(3)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委托书等其他相关文件及证明;(4)《招标基本情况表》;(5)变更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或采用自行招标的,应当说明原因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f受理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
受理地点
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发展和改革局窗口(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561号)
联系方式020、86365239
受理时间逢周二、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期限
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并决定是否受理;受
理后,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及依据
表格下载招标基本情况表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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