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产集团设计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设计方案审批权限划分1第三章方案设计管理2第四章扩初设计管理4第五章方案调整申报审批5第六章施工图设计管理6第七章设计变更管理8第八章设计报建管理及设计服务10第九章其它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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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设计院及地区公司的设计管理工作。第二条集团设计院负责集团地产项目的规划和单体设计及审核,制定各项设计标准,并对地区公司总工室进行管理、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第三条地区公司总工室负责地区项目的设计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计方案审批权限划分
第四条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的方案1、小区规划方案;2、超高层地标综合体项目定位;3、超高层公建和商业综合体平立面方案;4、住宅新交楼标准装修方案;5、未标准化的重要公建装修方案;6、超高层地标综合体的泛光照明方案及大型项目的声光电方案。
集团设计院完成后,由相关集团总规划师审核并组织向董事局主席汇报。第五条报集团总规划师审批的方案
1、小区项目定位;2、小区竖向设计条件;3、小区地下室范围方案;4、小区建筑泛光照明方案;5、住宅新户型单体平立面和外立面材料方案;6、社区商业平立面和外立面材料及泛光照明方案;7、重要公建平立面和外立面材料及泛光照明方案;8、超高层公建电梯选型和绿建标准及幕墙方案;9、大型专业游乐设施选型方案;10、公建装修档次定位;11、住宅新交楼标准装修材料方案;12、已标准化的住宅交楼标准装修方案及其材料方案的优化;13、示范单位装修方案和装修材料方案及软装方案;14、重要公建装修方案和装修材料方案及软装方案。集团设计院完成后,报相关集团总规划师审批,其中住宅新户型单体平面方案和重要公建平立面方案需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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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报集团设计院院长审批的方案1、小区住宅屋顶选型方案;2、已有户型的标准化及优化方案;3、已有公建的标准化及优化方案;4、小型公建平立面及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