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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浙江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xx年浙江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今年很多的地区都对养老金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当然,浙江省也不例外,也对养老金做了相应的调整,现在我们来具体的看一下浙江省对养老金做了哪些相关调整。
全省企业包括行业单位中,凡于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和按国发1978104号、浙劳险1993185号、浙政199715号、浙政发xx48号等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xx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在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实行“双挂钩”办法。具体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退休人员按月人均120元的额度,根据xx年各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平均养老金水平确定调整标准。具体调整标准如下:杭州市123元,宁波市123元,温
f州市119元,湖州市119元,嘉兴市119元,绍兴市119元,金华市119元,衢州市115元,舟山市119元,台州市119元,丽水市115元。
在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保的企业退休人员按123元标准执行。
退职人员全省统一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调整。
第二部分,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长短确定调整标准。具体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5元。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退休退职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
1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足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
f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是指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或按国家和省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起点时间在1953年12月31日前的退休退职人员。
2xx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
同时符合上述增发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以重复享受。
一企业退休___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浙委办xx30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二企业退休的劳动模范和省先进生产工作者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浙政办发xx88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劳动模范是指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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