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图书馆建设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摘要文章分析了数字图书馆建设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同时指摘要摘要出图书馆自身应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关键词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保护关键词关键词所谓数字图书馆是指以信息技术为基础以信息环境为依托用数字化设备将传统图书馆的文献资源搜集储备、信息控制、通信、读者服务等网络系统联为一体能实现各类文献资源的充分共享和实时交换以满足读者信息需求的多维信息空间。数字图书馆是适应网络信息量剧增、网络技术飞速发展而产生的一种不同于传统图书馆的新型信息汇集空间。数字化技术为出版商和作者创造了无纸化的网络出版发行新概念为图书馆实现全球性虚拟数字图书馆提供了可能。当这些数字化了的文献在互联网上发布时便产生了一种新的传播载体形式和读者服务模式。数字资源给人们带来全新阅读体验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个当前图书馆界不容忽视的问题-数字图书馆的知识产权保护。1数字图书馆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11知识产权保护制约数字图书馆的发展知识产权又称精神产权是从法律上确认和保护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中从事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所享有的权利它以法律对公民或法人自己所有的精神成果脑力劳动的产物或智慧的结晶的承认和保护为基本前提。它一方面促进数字图书馆建设而另一方面又制约着数字图书馆的发展。作为网络环境下的信息管理系统数字图书馆的每种信息几乎都与知识产权相关。于是知识产权问题在数字图书馆的研究与开发过程中也就无法回避了。1网络环境中以电子形式存在的数据可以很容易地被复制、修改和分发所以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和电子信息传输许可的问题就显得特别重要与此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时有发生。据《计算机世界网》消息北京海淀法院对原告北大教授陈兴良诉被告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原告胜诉。法院认为被告未经许可将此作品列入其数字图书馆中对陈兴良在网络空间行使权利产生了影响。2现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图书馆信息传播提供了法律规范但往往又使其陷入尴尬的局面。我国著作权法第52条规定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为”。这里尽管没有明确将数字化列为复制行为的一种但目前对于版权作品的数字化构成复制这一点人们基本上达成共识国家版权局1999年发布的45号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