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20132014学第一学期年奖学金评定细则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评定工作近期即将开始,为了给我院全体同学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激发广大同学的学习热情,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定办法,结合以往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对我院本学期奖学金评定细则做如下介绍:1、特等奖学金的获奖学生综合素质考评成绩必须列班级的前5凡计算百分率以五舍六入计,以下同),学期平均学分值必须列班级的前20;一等奖学金的获奖学生综合素质考评成绩必须列班级的前15,二等奖学金必须列班级的前30,学期平均学分值必须列班级前50。2、考评总分的计算方法非医学类:考评总分=思想道德素质评分×15%+专业文化素质评分×70%+实践创新素质评分×10%+身心素质评分×5%。3、关于综合素质考评的加减分,各班要严格按照2012年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南昌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2012年修订)予以执行。4、思想道德素质考评项中,加减分如下:(1)在学院团学联及其他院级以上学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的,凭学生干部考核表并经过相应认定后予以加分,考核合格的正副主席,各部部长给予最高8分每人次,副部长及部委最高5分每人次,干事最高3分每人次加分。学院书记助理团成员按学生干部相应标准加分。(2)各班班委中,班长、团支书如考核合格可给予最高8分每人次,其他班委最高5分每人次,寝室长最高2分每人次加分,所有学生干部不能累计加分。(学生干部考核不合格、有违纪处分情况、有重
f修课程两门以上或所在寝室未达到三星的,不加分)。国防生学生干部按相应等级参照以上规定加分。身兼多职的学生干部只计一次最高分;学生助理团是隶属于学工处的一个学生组织(已备案),其团长、副团长系学生干部,可以加分;其他以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的学生助理岗均不属于学生干部,不能加分。优秀学生在评优得到的“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兼优干、三好兼优干、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这六类均不加分。学生组织内部对本组织成员评选的“优秀工作者”、“先进个人”、(优秀队员、社员、组员、会员等)或其他名称的评优均不加分。国家奖助学金、社会资助类的奖助学金,如方大、王氏、“如悦”、“四特”、“抚州学子”、“丰田”奖助学金,因其评定条件是参照综合素质考评和奖学金为条件的,为防止循环加分,所以不再加分。凡以综合素质考评成绩为依据,或通过非竞赛途径、推荐评比所产生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