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和舍中学教职工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政策,规范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分配激励机制,推进我校绩效工资改革顺利实施,根据《海南省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琼教师〔2009〕44号)和《临高县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定此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激发和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二、分配原则㈠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发放。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㈢坚持“科学合理”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要体现梯度级别,但差距不宜过大。三、考核对象列入财政预算拨款的正式教师和特岗教师。四、考核机构为确保我校教职工绩效量化考核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学校教职工岗位绩效量化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王璞副组长:罗文唐电英李祥生成员:张运武刘和玉梁博王定进陈建彪柯立全唐电任陈冠山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设在校长室,
第1页,共7页
f办公室主任由唐电英副校长兼任。五、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师德考核和履职考核两方面。㈠师德考核。主要考核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职业道德: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学
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遵纪守法的情况。对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教师,师德考核结果均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团队精神:考核教师的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情况。㈡履职考核。主要考核教师的工作量、出勤及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工作量:考核教师的出勤情况、教学工作量,及承担科组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管理工作的社会工作量。德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