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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由于网络舆论中的群体极化效应而导致网络舆论具有非理性的一面,从而对司法审判带来负面影响。在此基础上笔者提出以下几点以促进网络舆论与司法审判的良性互动,即加强司法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与网民建立有效沟通,推进司法公开、信息公开透明保证司法独立、提高网络媒体自律、提高网民媒介素养等。
关键词:新媒体;网络舆论;司法审判;药家鑫案;群体极化
引言
互联网时代技术的发展正深刻地改变着中国社会,新媒体环境下,网络让普通人拥有了前所未有的话语权,每个人都可以借助微博微信等平台对身边的焦点事件有能力发出自己的声音。新媒体时代的到来打开了言论自由的魔盒,极大的提升了整个社会的信息透明度和意见表达的多元化,这对于传统舆论形成方式来说是革命性的。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许多司法案件在网络舆论的强烈关注下,迅速演变成轰动全国的热点问题。从2008年开始,一些重大案件在网络的发酵下相继成为网络热点事件。从孙志刚案到刘涌案、从邓玉娇案到轰动一时的药家鑫案等等,在网民的激情介入下迅速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其自由性、匿名性、即时性、交互性等传播特性使得信息能够最大程度地流通,却也导致海量信息肆意传播,从而带来负面影响。一方面,互联网正逐渐成为一个“意见自由市场”,信息的公开透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可能存在的暗箱操作等不法行为,推动了司法公正,网民可以提供很多建设性的看法和观点,对有关部
f门的决策和施政产生了积极影响;另一方面,网络舆论非理性的一面,对司法公正造成消极影响。由于我国社会正处于各种矛盾凸显的转型期,网民的水平良莠不齐,媒介组织把关权力弱化等原因,在面对一些敏感事件、热点问题时,网民大量的非理性情绪化的负面信息迅速传播,由于网络交互性、裂变式、即时性的信息传播特征,使得敏感或者重要信息以惊人的速度扩散开来,传播的范围越广,形成的舆论压力越大,就越容易对司法审判造成压力,影响司法公正。
因此,在当前新媒体时代,网络舆论与司法审判二者需相互促进,和谐发展,实现良性互动,才能营造出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促进司法公正。
一、绪论
11研究背景及文献综述
网络舆论(o
li
epublicopi
io
)属于西方政治学和行政学早期研究的传统“公共舆论”的衍生类型。1762年,卢梭在政治学名著《社会契约论》中,首次将“public”和“opi
io
”合起来使用,创造了“publicopi
io
”一词,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公共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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