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四个部分,实行量化九百分制,其中“专科规模及设置”占1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5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8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急诊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3所在医院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并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4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指评估时三年的数据。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五、学科带头人是指急诊专业工作5年的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医疗、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学科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研究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副高级职称人员。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的人员。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九、本标准中,所涉及提供病历部分,申报医院以相应文件夹形式,存入U盘中,随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1
f标
序号
检查内容
准
分
评分标准
一
专科规模及设置
165
发展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1环境
10
评估前3年,专科建设、管理、组织结构完善合理、执行好得10分;每缺一项扣25分。
(20)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
10
评估前3年,政策、措施齐全,得10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5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者不落实,不得分。
备注
急诊科的规模与面积相适宜
15
急诊科的面积应满足不同专业需求的独立诊室(内、外、妇产、眼、耳鼻喉、口腔)得15分。
规模
2及设置有满足不同专业需求的独立诊室(110)(内、外、妇产、眼、耳鼻喉、
各功能区相对独立。抢救室有与抢救床位数(≥5张)相适应的简易呼吸器(简易呼吸器床位数12)、监护仪(监护仪固定抢救床位12)、除颤器、心电图机、洗胃机、床旁摄片机、气管插管器械、床旁快速检测POCT(血气、电解质、心梗三项、BNPNTProBNP等)
口腔)、观察室、抢救室、手术室、30总分10分;急诊监护室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