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的危害结果包括对法益造成法定的实害,以及具有对法益造成法定实害的危险(具体危险和抽象危险)。狭义的危害结果则仅指造成法定的实害。如果采用广义说,则从“法益侵害说”的犯罪本质观来说,任何犯罪或者对法益造成了法定的实害,或者具有造成法定实害的危险,因此,危害结果就是所有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如果采用狭义说,则危害结果并非所有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我国刑法理论采用狭义说,因此,A和B错。而且,如果采用广义说,则该单选题有多个正确答案。C项正确。抢劫致人重伤、死亡是抢劫罪的法定加重事由,是指行为人为抢劫而故意或过失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死亡,其中就包括以杀死被害人的方法当场劫取财物的情形,构成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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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罪的结果加重犯。D项错。因诈骗致使被害人自杀身亡并非诈骗罪的法定加重事由。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先天双目失明,在大学读书期间因琐事致室友重伤。甲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B乙是聋哑人,长期组织数名聋哑人在公共场所扒窃。乙属于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C丙服用安眠药陷入熟睡,致同床的婴儿被压迫窒息死亡。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D丁大醉后步行回家,嫌他人小汽车挡路,将车砸坏,事后毫无记忆。丁具有完全刑事
责任能力试题答案D试题解析: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能力采取的是四分法,分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完全无
刑事责任能力、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又称“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又称“减轻刑事责任能力”)。其中,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两种:一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二是因精神疾病而不具备或丧失刑法所要求的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是14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属于或可能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的有四种情况:一是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罪人;二是聋哑人;三是双目失明的盲人;四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是除上述三种之外的人,即年满18周岁的正常人。
A错。从生理标准看,虽然甲是盲人,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属于或可能属于限定刑事责任人,但其双目失明并没有使他降低认知能力,也没有降低对案件的认识能力,应负完全刑事责任。
B错。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是14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乙属于或可能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
C错。丙具有刑事责任能力。D对。醉酒人犯罪,负完全刑事责任。4关于正当防卫与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