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学质量奖惩方案
篇一:小学教学质量奖励办法小学教学质量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我校教学质量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个人教学质量奖励办法。为了提高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性,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按以下办法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奖惩:在全县考试中以上抽测一律以平均分为基准(百分制),低于均分6分至5分(含6分)奖励600元,低于4分至5分(含5分)奖励700元,低于3分至4分(含4分)奖励800元,低于均分2至3分(含3分)奖励900元,低于均分1至2分(含2分)奖励1000元,低于均分1分(含1分)奖励1200元,达到均分及以上一律奖励1600元。在镇级考试中,第一名2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第四名50元。升格奖:每升一格50元。说明:各学科由学校组织的平时检测,期中检测,期末考试质量奖含综合学科期末考核奖全部取消。二、本办法解释权归小学教学领导小组。三、本办法自教工大会通过后施行。篇二:小学教学质量奖惩方案小学教学质量奖惩方案
f一、指导思想:以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指导,以创建人民满意学校为宗旨,激发教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积极性,认真探索课堂教学新模式,把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与教师教学方法的改变作为首要问题来抓,向课堂教学要效益,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使我校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二、具体措施:1、抓好面向全体和培优帮困工作。坚持以科学育人,加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加强优秀学生的培养力度,抓好各类竞赛。凡在各类竞赛中,获国家级、省、地、市、镇级奖的一人次可得奖金(500、400、300、50、30元)另奖(5、4、3、2、1分)2、推行融人平、及格率、优秀率、掉队率为一体的评价制度,学校对每一位教师的教学成绩,实行学年结算,教学成绩实行进位奖。各班各科,以上学期中心学校考试成绩为准,凡科目成绩保持在全镇年级中等水准线以上或向前进了一位的可得基本奖金,中等水准线上,每升降一级奖罚2分,中等水准线以下,每升降一级,奖罚1分,依次类推,凡倒数前三名者,不得本项奖金,另加罚(50、40、30)。凡科目成绩进入同年级前三名者,加奖(300、200、100元)3、中心学校未组织统考的年级科目按校方案执行。a学科合格率合格率规定为70%(弱智儿童不计算成绩)达到此项要求可得基本奖金,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4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奖03分,此项奖扣不封顶。b学科优秀率优秀率规定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