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f长沙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长沙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6年版)
编制部门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工办20160503201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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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第一章总
录
则1
第二章工程变更分类2第三章职责6
第四章工程变更提出、审批和实施程序10第五章申请工程变更的依据16第六章工程变更的执行17第七章工程变更费用确定与支付18第八章工程变更的监督与管理19第九章附件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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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长沙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工作规范工程变更程序,控制项目建设投资明确相关职责和分工有效推进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依据《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长政发201221号、《长沙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长住建发2015177号、《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技术方案层级管理暂行办法》(长轨发2014202号)、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键管理权限手册》(长轨发201648号)等,结合长沙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实际特制定长沙市轨道交通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统称本细则。第二条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凡涉及使用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直接为轨道交通工程服务、不可分割的配套工程项目以下统称轨道交通项目工程的变更,均按本细则执行。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轨道交通项目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设计变更是指轨道交通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初步设计批复以后的设计文件的修改。施工变更是指轨道交通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需要修改设计文件,但因合同双方对工程质量要求的提高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