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开庭审理(详细流程)
第一章庭前准备第1条书记员检查庭审设施是否完备,标志牌是否齐全、摆放到位。第2条书记员检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底。一原告上诉人XXX,委托代理人XXX是否到底;二被告被上诉人XXX,委托代理人XXX是否到庭;三第三人原审第三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XXX。委托代理人XXX是否到庭。第3条书记员宣布:请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入庭按席位就坐。第4条书记员宣布:请大家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旁听: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正在监外服刑的人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携带武器、凶器的人;其他有可能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一、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准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二、旁听人员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当起立,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攻击、辱骂他人;四、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法庭录音、摄影、录像;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六、关闭寻呼机、移动电话和其他通讯设备。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不听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5条书记员宣布:现在请本案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入庭,全体起立。第6条书记员向审判长报告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出庭情况。第二章庭审第7条审判长宣布开庭: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二审案件为第152条第1款的规定,今天公开不公开审理原告或上诉人与被告或被上诉人纠纷一案,现在开庭。不公开开庭审理的,应说明理由。第一节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第8条核对当事人身份。审判长:现在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原告或上诉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业、住所地是诉讼代表人的陈述姓名、职业、住所地;是法定代表人的陈述姓名、职业、单位住所地。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身份及代理权限。被告或被上诉人、第三人或原审第三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身份。第9条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