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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
社区工作者的基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职务补贴、年限补贴、奖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住房补贴和其他待遇七部分。下文是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欢迎阅读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适应新时期社区建设需要,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队伍,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社区工作者的基本职责。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二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三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性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四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的思
f想疏导工作。五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
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各区县、街道乡镇可根据社区工作者的不同岗位,按照责任、权
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制定社区工作者岗位职责的详细规定。第四条社区工作者通过选任和公开招录等方式配备,其人数由各区
县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和社区规模确定,并报市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一关于选任的社区工作者。1社区党组织中的专职工作者。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北京市城市社区党组织工作若干规定试行》参加选举当选的、或被任命为社区党组织成员的专职人员,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2社区居委会中的专职工作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参加选举、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专职人员,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二关于招录的社区工作者。除上述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选任的社区工作者外,在社区服务站配备的专职工作人员也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按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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