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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一、组织管理
1.所有进场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确保合同或有关协议各项管理目标的如期实现。2.分包单位所上报组织构架图上人员及数量未经总包项目部同意不得更改,情节严重时将责令停工,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3.入场体检不合格或技术技能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场。4.专职质量员、安全员的配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6.分包单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对业主、监理单位人员的意见要求须及时反馈到总包统一协调。7.分包单位必须依据总包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报总包项目部备案。8.分包单位不得拒收,拒签总包所发出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9.任何罚款无须分包单位签字确认,所发函件通知即为扣款依据。10.所罚款项必须以函件通知中规定的方式按时上交,否则双倍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11.分包单位任何事项必须按流程首先向总包汇报联系处理,由总包协调与相关单位解决。12.分包单位人员的增减、进出场、材料、机械设备进出场必须报总包批准,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13.分包单位任何人无权更改经审批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原审批单位的书面确认。14.配合总包单位及时填报各种表格及报表,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写的每次罚款1000元。15.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违者每人次处罚100元。16.无论何种原因现场内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分包单位要第一时间通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其它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组织并做好事后的处理。17.施工现场实行实名制管理,分包单位有新到人员时,需在进场当天提交工人相关材料,经总包与本人核对无误并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入场。有违反规定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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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现场平面管理制度
1.各分包单位必须在进场一周内将本单位所需的材料堆场、库房和临时办公室需用场地书面报总包,由总承包项目部进行平衡协调划分,在允许范围内布置。凡未经总包同意在现场随意放置材料、搭建临时设施的,每次罚款10005000元,并在总包单位规定时间内将材料转移,现场清理干净,逾期未完成材料转移及场地清理的,总包单位将代为转移,所发生费用从文明施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