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租赁合同
承租单位(甲方:
出租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甲方租赁乙方所有的
用
于
工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二、租赁标的物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日租金
序号
名称
品牌和产地规格型号暂定数量
租金
注:1、租赁数量以甲方实际租赁使用或甲方指定签收人实收为准。
2、上述租金已包含设备租赁使用期间维修保养费用。
3、租赁物操作工由乙方配备,每台配人,工资由乙方承担。夜间施工
超过20时承租方给予每天元台的加班补贴。甲方如代付操作工工资,从乙
方租金中扣回。
4、租赁物进出场及安拆由乙方负责,甲方支付
元台的进出场费和安
1
f拆费,由乙方包干使用。租赁物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5、安拆地点为本工程所在地。三、租赁物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乙方提供的租赁物应当符合以下第项标准:
1、国家规定的标准:
2、
(二)乙方应提供租赁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
量保证书》、《生产许可证》、国家级检测报告、使用年限证明及其他相关技术质
量资料。(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技术、安装、使用资料)法规依据: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乙方未依约提供租赁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
保证书》、《生产许可证》、国家级检测报告、使用年限证明及其他相关技术质量
资料,甲方可以拒绝支付租金。
四、租用期限
1、租赁期限暂定为
月,从
至
止,租赁期满甲方工程
需继续使用的,经甲方书面确认盖章后租赁期限可延长。
2、实际租赁期从设备检测合格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至甲方书面通知停用之
日止,停机应提前天通知乙方。遇农历春节每台减免15天租金。
3、因甲方原因导致租赁物不能及时退场,租金计算至实际退场之日。
五、租赁物签收
甲方指定
为本合同租赁物的收发人,负责租赁物的签收与
2
f归还,开具租赁设备签收凭证。甲方对其授权权限仅限于对本合同范围内租赁设
备数量的签收确认。所有发货单必须由甲方指定收料员签收且不得涂改,涂改的
发货单一律无效,其他人员签收一律不予认可。
六、租金结算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结算
1、甲方指定(要求三人,项目经办人、项目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