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特殊形式。但是,作为一种以抽奖决定获奖者的偶然性行为,该电视台设立的周奖项奖额高达10多万元,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额超过5千元。(2)具体主管机关为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2、某市邮电局在其营业大厅内张贴一则通告。通告规定:凡在市邮电局安装电话的用户,一律到省邮电器材集团恒达公司(系市邮电局下属企业)购买电话机;用户在办理装机手续时须先交电话机款,否则不予办理。此规定从2010年5月16日起执行。问:1.该市邮电局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2.若违法,该如何处理?答案:1、该市邮电局的行为不合法,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因为该市邮电局在为用户安装电话时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电话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的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2、根据法律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的,省级或设区的市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罚款。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罚款。依据上述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邮电局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在规定范围内处以罚款。如果被指定的公司借以销售质次价高的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可对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第四章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商业贿赂行为【案例介绍】某旅游城市内有两家生产一次性塑料拖鞋的厂家常鑫旅游商品厂和曼顿旅游商品厂,竞争十分激烈。1998年5月,当地新开一家四星级宾馆玫瑰苑宾馆。常鑫厂和曼顿厂都认为这将是他们的大客户,应想方设法让宾馆购买自己的产品。一天,玫瑰苑宾馆的黄经理碰到好友老陈来访,得知老陈现正在一家中介公司工作,对宾馆用品十分熟悉,于是就请老陈为其决定购买哪家产品。老陈和常鑫厂的张厂长是老邻居,因而推荐常鑫产品,并愿意代劳联系。当天晚上,老陈找到张厂长,张厂长非常高兴,表示事成后要付给老陈中介费。很快,常鑫厂和玫瑰苑宾馆达成了协议:以每双0.42元的价格,共需40,000双。买方若在3天内付款可享受3的折扣。常鑫旅游商品厂如约交货后,第三天就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