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山东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山东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的实施对规范企业产品标准管理,促进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检验,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稳定和提高产品质量,起到重要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备案人员的素质,备案标准的质量水平以及备案工作的时效性、科学性、规范性,现对企业产品备案工作提出以下补充规定,请认真执行。一、明确备案分工,加强备案管理在遵守《山东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基础上,根据工作和形势的需要,省局决定对在省局备案产品的范围进行调整。各级要明确备案分工,严格遵守备案分工的规定,不得越权,造成备案工作的混乱。1、为便于管理和提高效率,根据国家关于10以下饲料预混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省局备案的饲料预混合饲料范围从5以下扩大到10以下,饲料添加剂按原规定不变。2、根据国家关于将医疗器械划分为一、二、三级并分级备案的规定,原在省局备案的一级医疗器械下放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3、根据肥料的有关管理规定,将在省局备案的化肥产品调整为肥料产品。4、上述产品的备案工作调整后,登记工作也相应随之调整,备案与登记由同一部门负责完成。5、在省局登记的企业产品标准的年审工作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二、统一备案标准的格式,增强标准的严肃、规范性1、为维护备案标准的严肃性、权威性,防止伪造备案标准,省局决定对全省备案企业产品标准统一使用带有备案标识的A4纸张(具体样式见附件1)打印。标准封面备案标准专用章的尺寸、字体、颜色以及标准封面以后的专用备案标识的尺寸、字体、颜色都必须和附件1的样式一致。执行本要求后企业只打印1份标准报批稿,连同符合GBT11格式要求的标准文本的软盘以WORD方式存盘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2、为规范标准编写格式和内容,全省应尽可能统一使用山东标准化协会组织编写的《企业标准编写模板》。未使用GB11编写模板的单位应使用《企业标准编写模板》已经使用GB11编写模板的单位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更换标准,编写模板。三、加强备案制度建设,提高备案标准质量1、备案企业产品标准均须在企业标准化检查员审查并签字后,经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发布。2、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时,应经分管人员审查后方可办理有关备案登记手续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