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的法律风险规避
公司财务人员在公司运营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公司每项业务的开展都离不开财务的支持。在我国当前经济形势下,财务人员作为利益的分配者,被法律赋予了及其重要的角色。正是因为财务人员的这种地位,导致财务人员在各类经济犯罪中被推向风口浪尖,使财务人员的执业面临很大的风险。财务人员的这些职业特点,决定了我们必须对财务人员的法律风险给予足够的重视,努力防范这种风险。
一、财务人员法律风险的根源
从法律风险的根源来说,财务人员产生法律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故意犯罪行为毋庸置疑,任何人故意犯罪都是触犯刑律应当都到刑罚处罚的,并不只是财务人员如此。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每个部门法都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公布,这就使法律预测作用得到体现。我们可以通过研究法律条文,决定我们是否做出某种行为,以防范违法行为给我们带来的不利后果。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罪名有400多个,对财务人员来说,可能触犯的罪名为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偷税罪等,如某出纳截留收入,某会计私刻印章将单位资金转入自己的私人账户,某财务负责人在公司办公会提出以为职工谋福利为名私分国有资产并得以通过、实施等等。财务人员的工作具有一定的保密性与专业性,许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财务人员往往因此对犯罪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没有人会知道,但这种以身试法所带来的风险不会因为个人意志而转移。“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种触犯刑法的行为终究会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财务从业人员对此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二)“迫于压力”多数风险的缘起人们常常因为在某一特定的环境中而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而感叹“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财务部门在公司中属于要害部门,财务人员的每一个微小的行为都会引来无数关注,财务人员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事才能有效
f的防范法律风险。但在实际工作中,财务人员为了保住工作,不得不屈从于领导的压力违反程序做事。现阶段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及投资的多元化,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人员的工作完全拥有领导权和管理权,如果财务人员坚持原则,往往会受到单位负责人和来自其他方面的阻挠、刁难甚至打击报复、财务人员的个人利益就会受到严重损害,甚至可能丢了饭碗。而往往一旦财务人员在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下做了假账提供了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而被追究责任时,单位负责人又会以“账是财务做的,报表是财务出的,我不懂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