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第三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算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页脚
f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续存,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三十四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附则第三十五条本章程于2018年8月10日订立。第三十六条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股东签名(盖章):
年月日
页脚
f
关于委派执行董事的决议经201年0月日,股东决定,委派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任期3年,届满可连任。股东签字:
201年月日
关于委派公司监事的决议
页脚
f
经201年月日,股东决定,委派担任公司监事,任期3年,届满可连任。
股东签字:201年月日
页脚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