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新增出资额的30给予注资支持。4其他,用于鼓励和引导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的其他支持方式。二中小企业:担保费用补贴,根据中小企业由担保公司担保、通过银行贷款的融资贷款业务进行补贴。按中小企业与担保公司签订的融资担保合同额的052进行补贴。第六条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可以同时享受以上不限于一项支持方式的资助,但单个担保机构当年获得担保资金的资助额,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超过300万元。第七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申报担保费用补贴,每个企业的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每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第三章申请条件及要件第八条申请担保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担保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在郑州市依法设立,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其中郑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比例不低于30,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二经营担保业务1年以上含1年,无不良信用记录三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管理规定及产业政策,当年新增中小企业担保业务额占新增担保业务总额的70以上新增单笔担保责任金额1500万元以下含1500万元,下同担保业务占新增担保业务总额的70以上,或新增单笔担保责任金额1500万元以下担保业务额在5000万元以上四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净资产的10
f五当年新增担保业务额达净资产的2倍以上,且代偿率低于3六平均年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按规定提取准备金八其他。第九条申请担保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担保机构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一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二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会计报表三经注册会计师专项审计的担保业务情况包括担保业务明细和风险准备金提取等四担保业务收费凭证复印件五其他需提供的资料。第十条申请担保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中小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三经济效益良好四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五无违法违纪现象六申请担保费用补贴的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安全、环保等有关方面的规定七其他。第十一条申请担保费用补贴的中小企业须同时提供下列资料:一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或业务开展情况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备案证明
f四已落实或已投入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有效凭证,项目贷款合同及贷款到帐证明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