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郑州市财政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郑州市财政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中小企业:现将《郑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郑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二0一0年十月八日附件:郑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担保行业发展资金是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10〕72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财企〔2010〕号66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意见》郑政〔2009〕19号,结合我市实际,由市财政预算安排,专门用于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增强业务能力,扩大中小企业担保业务和补贴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费用,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的资金。第三条担保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第四条市财政局负责担保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确定担保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和重点,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章支持方式及额度第五条担保行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以下支持方式:
f一担保机构:1业务补助,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照不超过年担保额的2给予补助。2保费补助,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低费率担保服务。在不提高其他费用标准的前提下,对担保机构开展的担保费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与实际担保费率之差。3资本金投入,鼓励担保机构扩大资本规模,提高信用水平,增强业务能力。特殊情况下,对符合条件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