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机关安全生产责任制
中油质安字〔2004〕686号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通则》等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集团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总经理负主管领导责任,其他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其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分管领导责任。各职能管理部门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
第二章集团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第三条集团公司总经理(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主管部门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二)负责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三)组织制定和审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四)定期主持召开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六)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安全生产有效投入;(七)组织制定并实施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八)及时、如实报告各类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第四条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总经理(一)协助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二)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三)组织拟定和审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四)组织检查各职能管理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五)组织开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协调开展安全生产专业检查;(六)协调组织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七)定期向集团公司领导工作例会和安全生产委员会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八)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第五条其他分管领导(一)协助总经理负责分管业务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负分管领导责任;(二)督促分管业务方面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组织开展分管业务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实施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整改
f机关安全生产责任制
重大事故隐患;(四)组织审核分管业务方面的应急救援预案,参与重大事故抢险和调查处理;(五)督促分管业务方面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六)定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