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的权利。2、乙方的职责与义务(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教育的有关规定开展教学;(2)维护市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声誉;(3)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4)负责组织招生、教学和日常管理等全部事务工作;(5)制定教学计划和大纲,安排教学,实施管理,组织考核评价。
f(6)负责按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并及时转交甲方;(7)负责学生的学籍、档案管理,负责向甲方提供学生人数、名单以及相关情况;(8)按教学要求对学生进行技能考核,组织课程考试,检查教学质量,做好学生审查和证书的发放等,推荐学生就业。(9)所有广告、信息、招生简章的文本、设计方案,须报甲方审批、备案,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发布;(10)一切经营活动费用自理,自负盈亏,承担一切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相关责任。五、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一)经费分配1、“学费收入”按成本和风险共担的原则确定分成,比例为:甲方%;乙方%;2、“杂费收入”全部由甲方按用途确定支出;乙方需要使用的部分由甲方划拨。(二)经费收支和结算办法1、学费收入每学期注册后结算,乙方应分成在结算之后日内由甲方划转乙方;
2、杂费收支每学期结算一次;乙方代收的杂费全部交甲方。六、具体约定内容
f1、合作期限内,乙方不得与其他办学机构再签订涉及专业相同、相近的类似协议、合同;2、甲乙双方必须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合作成功。3、双方必须按协议书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工作,以避免给对方造成损失。4、双方合作中,同一项目不得因与第三方的合作而影响对方利益与名誉,更不得造成对方的损害。七、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以商谈具体补充附件、清单,均构成本协议书的内容之一。八、违约责任双方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应承担对方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的责任。违约者应承担支付违约金万元。九、双方建立对合作项目的交流协商和评价机制,每学期进行次洽谈交流、评价会议,总结、讨论、健全合作机制,完善操作执行办法,开展新的项目合作。十、在履行本协议中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十一、本协议书暂定合作期限为年,如一方需继续合作,应在合作期限到期前三个月通知对方续签合同。十二、本协议书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十三、本协议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本协议全部条款时止。(本协议书共r